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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.虫视 (2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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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所以最终人们会在这样的行为准备做出时,或者是在更早以前,在自己身上设下「非不得已」的制约。这样的制约被打破时,自然也成了非己身的局外人还有法律判定罪状轻重的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,对局外人而言,当这种事牵扯到公开作证与议论时,就会与自身立场跟态度有着微妙关联。

        以b较好理解的说法就是──人前一句话、人後一句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场合也同样适用於「一家人」中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字词、义理、契约,证明上,有时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也能称一群个T为一家人,或说是一整个家族。事实上,人始终无法跳脱隶属群T社会中个T生命的本质。

        既是个别的生命T,也是大种族群T的一部份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就不提存在感薄弱、不重要,特立独行等案例。无论如何,只要你属於某个群T的一份子,就很难抹去自己也作为那个群T的代表标签。

        b如说,即便你不承认那个杀人凶手、偷窃惯犯是自己的父母,然而,在他人眼中,你永远就是他们的儿nV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後为了维系秩序跟内心世界平衡,面对他人的询问或须表达自己看法时,就会出现「我知道父母的罪过跟儿nV没有关系,我们也该理X去看待这样的情事;可是对方是犯罪者的儿nV说真的也是很可怜、无辜的」这样的说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别小看此持平而论的旁观者或评论者的论述,它可是一口气囊括了在不破坏普世观点跟社会秩序下,又能确保自己能够舒适生存下去的巧妙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家人、家族这样的小型社会群T,为了如过往一样生存下去,好吧,至少不被另外贴上标签、免去不必要的麻烦,理所当然诸如此类的现象不会差别到哪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是兄弟姊妹、父子、夫妻这种最亲密的关系,有时你也得为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平衡,秩序空间上的和谐,生存相处上的舒适,选择人云亦云与自欺欺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为什麽,因为它可能牵扯到更复杂的阶级意识还有自我意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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